1.发布公告(2025年4月2日)。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网站、“龙文检察”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发布听证员选任工作公告。
2.接受报名(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23日)。报名地点设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接受本辖区内单位、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名。单位、组织推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应提交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意见。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的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1份,并填写《听证员报名表》1份(样式附后,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也可点击文章末尾链接自行下载填写);组织推荐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个人申请应加盖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公章。
3.审查(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本院对听证员参选人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委托公安机关核查是否有犯罪记录,委托法院核查是否有失信记录,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数量确定候选人。
4.考察。本院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社区等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听证员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守法情况、群众基础、业务技能等。
5.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2025年5月上中旬)。本院党组研究确定听证员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名单确定后通过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和“龙文检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6.任命和颁证(2025年5月30日前)。本院根据公示情况,作出选任决定,颁发选任证书并通知听证员所在单位或组织。最终选任名单通过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和“龙文检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