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着力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能动履职,加强诉源治理。
近期,龙文区检察院轻罪办案组检察官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审查时发现,林某因通行问题与被害人郑某发生口角纠纷,后引发肢体冲突并互殴,造成郑某轻伤二级的后果。案件发生后,林某虽承认互殴事实但未赔偿,被害人也未谅解。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多次联系被害人听取诉求,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积极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对双方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促成林某赔偿郑某经济损失并真诚道歉,被害人表示谅解,双方矛盾化解,该院依法对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龙文区检察院立足司法为民,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依法用心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多起因偶发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一是联动多方化解矛盾。探索建立联合公安、司法、村居委及律师事务所召开联调会等工作机制,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交通肇事案等轻罪案件,做到应调尽调,争取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治罪与治理深度融合。二是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减少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对抗情绪。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质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了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