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龙文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芗城、龙海、长泰、华安五县区检察机关积极联手,针对九龙江北溪流域的水质安全问题,共同发力,会签《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州境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确保母亲河水美河清。
九龙江是纵贯漳州的最大河流,龙文区境内水系发达、河湖纵横交错。龙文区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龙文区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联合相邻县区检察机关共同建立九龙江北溪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同时,检察机关与龙文区河长办共同设立派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点;与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法院共同制定《漳州市龙文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注重聚焦环境污染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助力龙文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一轴、二溪、三湖”,拓宽预防性公益诉讼保护机制适用范围,持续做强“检察长+河长”“打击+修复” 司法品牌。现在,碧湖生态公园“检察公益诉讼示范交流基地”,既成为群众的游览景点,又是群众提供闽南水乡水系整治工作的线索联系点。针对九龙江边驾校可能造成厦门特区饮用水源污染且存在妨碍河道行洪隐患、九十九湾沿线群众私自设置铁门占用桥下空间、乱堆乱放影响行洪安全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问题,龙文区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共17件,磋商结案6件,有力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龙文区检察院 周慧茹、林越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