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运用检察和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争议长达8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促进案结事了。
在办理李某、林某与郑某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监督申请一案时,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监督申请人因原审法院送达程序存在违法的情形不服判决,引起该案争议长达八年之久,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情况不足以推翻原判决,依法只能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承办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简单结案,而是在化解矛盾上下大功夫。检察官一方面分别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详谈,充分了解案情及隐情,在了解了真实案情后,又组织双方多次协商,解决问题,最终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得到了45万元的房屋差价补偿款,申请人自愿撤回监督申请,争议八年的案件得到解决,申请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龙文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运用检察和解化解纠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取的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近日,在和解协议履行期届满前,承办检察官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和解协议履行到位,当事人反馈余款32万元已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当事人对检察官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发自内心的感激,再次送来锦旗致谢。